家電也有“保質期” 超期“服役”存風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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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07 09:36:29
來源:南寧晚報

家電也有“保質期” 超期“服役”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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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新國標明確家電安全使用年限,提醒市民:家電也有“保質期” 超期“服役”存風險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國家標準《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施行,明確要求家用電器必須標注安全使用年限,為消費者安全、合理使用家電提供了清晰指引。新國標落地後,目前市場在售家電産品是否已標注相關“保質期”信息,消費者對新國標有什麼看法?1月6日,記者對南寧市場進行實地走訪。

  新規落地 劃定家電安全底線 推動綠色經濟轉型

  新國標聚焦老舊家電超期使用引發的漏電、起火等安全痛點,規定家電生産者應標明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同時明確,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標識用文字或符號&&,應標注在産品本體或使用説明中。除了産品安全使用年限,標識上還應標注使用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産品的風險提示信息。

  那麼,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如何計算?新國標規定,普通家電的安全使用年限從消費者首次購買日期起算;需專業人員安裝方可正常使用的産品,則從首次安裝完成日期開始計算。新國標強調,家用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不得低於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期限。生産者需綜合考量産品生産、使用、維護等全生命周期環節的影響因素,借助風險管理與風險評估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保障産品在設定年限內能夠穩定可靠地使用。

  另外,新國標還強化了家電再生利用的要求。明確産品設計階段應優先選用易回收、低污染的環保材料與工藝,從源頭提升可再生利用性;回收處理階段需堅持重復使用優先原則,最大限度實現元器件和零部件的二次利用,推動家電行業向綠色循環經濟轉型。

  市場走訪 相關標注“藏得深” 消費者支持新國標

  “空調還有安全使用年限?沒聽説過。”1月6日,在良慶區一家電賣場,當記者詢問空調樣機是否標注安全使用年限時,銷售員一臉疑惑。走訪中,多數消費者&&對家電“保質期”不太清楚,使用家電的原則是“能用就用,壞了再換”。

  記者先後查看了該賣場在售的電飯鍋、空調、洗衣機、電視機等家電産品,發現多數品牌未在機身或顯眼位置標注安全使用年限信息。某品牌洗衣機銷售員稱:“目前我們品牌的洗衣機沒有在機身標注安全使用年限,可能會在産品説明書裏體現,洗衣機整機質保期達10年。”對於新國標對家電安全使用年限的具體規定,其坦言不是很了解。

  在興寧區人民西路一大型家電賣場,記者發現一款熱水器樣機在機身明確標注“判廢年限自售出之日起8年”。不過,該賣場大部分家電同樣僅對價格、能耗等信息有明顯提示,很少提及安全使用年限。

  正在選購空調的市民孫先生説,家中有&空調已連續使用近20年,近期計劃更換新品。他説:“新國標挺好的,既能督促廠家提升産品質量,也能讓消費者清楚知道家電安全使用年限,更好地保障家電使用安全。”

  專家釋疑 並非強制報廢年限 超期使用風險攀升

  事實上,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已於2020年發布《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標準,為不同類型的家電設定了具體的安全使用期限:電冰箱、微波爐、電風扇為10年;彩電、空調為8~10年;洗衣機、熱水器、家用凈水機、電熱毯、燃氣灶、智能坐便器、吸塵器為8年;電壓力鍋、電飯煲為5年;插線板建議使用不超過5年。

  “新國標明確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家電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建議使用時間,把以往模糊的‘使用壽命’概念,轉化為清晰的參考標準。”有業內人士解釋,安全使用年限不等於強制報廢年限,超過該年限的家電並非完全不能使用,但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下降的風險會顯著增加,類似汽車過了最佳車況期,需要頻繁地檢查和保養。

  特別提醒,超期“服役”的老舊家電是家庭中的安全隱患,不僅會出現能耗飆升、性能衰減的問題,還可能因線路老化、元件故障引發漏電、起火等安全事故。消費者應重視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及時更換超期産品,保障居住安全。(記者 黎兆齊)

【糾錯】 【責任編輯: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