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月6日電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1月6日通報,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南寧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杜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偉毫無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投機鑽營,在黨內搞政治攀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健身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以權謀私,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項目承攬、崗位調整、土地徵收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杜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杜偉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南寧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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