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崇左市紀委監委消息:經崇左市委批准,崇左市紀委監委對崇左市江州區委原副書記黃運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運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經商辦企業,並從中獲利;將公權力當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運輝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黨的二十大後仍不知止,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崇左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崇左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運輝開除黨籍處分;由崇左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崇左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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