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發布10起打擊拒執犯罪典型案例 涵蓋擅自處置法院查封財産、利用他人銀行賬戶收款隱匿財産等情形
12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區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據了解,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區法院向公安機關移送拒執犯罪線索520件,公安機關立案355件,檢察機關提起公訴78人,法院一審判決52人。經各階段預告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案件244件,到位金額8908.42萬元。
現場發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涵蓋虛構租賃合同阻礙司法拍賣、擅自處置法院查封財産、利用他人銀行賬戶收款隱匿財産、虛假和解取回扣押財産私下處置等惡意逃避執行的情形,表明“拒執必懲”的鮮明立場,引導被執行人敬畏法律,強化“生效判決必須履行”的社會共識。
》》》部分典型案例
樊某某擅自處置法院查封財産逃避執行
2020年6月,樊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91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樊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原告人向興賓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2020年12月,法院依法裁定查封樊某某名下所有位於來賓市興賓區良塘鎮的尾葉桉林木,查封期限為三年。樊某某刑滿釋放後擅自將法院查封的上述尾葉桉林木以23萬元的價格售賣,所得款項未用於賠償交通肇事案的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而是將6萬元給其兒子用於購車,其餘用於償還其他債務或其他用途,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掌握被執行人擅自處置查封財産的線索後,興賓區人民法院對樊某某進行司法拘留十五日,因樊某某仍拒不履行義務,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在法院審理期間,樊某某家屬代其履行了3萬元。2025年11月,興賓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判處樊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
張某虛假和解取回扣押車輛逃避執行
宋某某與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21年4月,北海市鐵山港區人民法院判決張某向宋某某償還借款115000元、律師費5000元及相關訴訟費。
判決生效後,張某未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宋某某向鐵山港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張某與宋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由張某取回已被鐵山港區人民法院扣押的其名下的奧迪牌小型轎車,委託第三方進行出售,出售車輛所得款清償銀行貸款後,剩餘車款償還宋某某的借款。但是張某在取回涉案車輛後並未按協議還款,而是擅自將車輛進行質押,所得款項用於償還其他債務。
鋻於張某行為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鐵山港區人民法院將相關證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張某被刑事拘留後,張某的家屬主動&&鐵山港區人民法院,代張某履行全部還款義務。
經法院依法審理,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陳某某使用他人銀行賬戶收款隱匿財産、逃避執行
2023年7月,百色市樂業縣人民法院對鄭某某與楊某某、第三人陳某某無因管理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決陳某某向鄭某某償還建房款20000元、造林款60000元。
判決生效後,因陳某某未履行償還義務,鄭某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陳某某將名下承包經營的林地出租給案外人姚某。為逃避執行,陳某某使用其妹陳某玉名下銀行賬戶收取土地租金159000元,收款後部分轉給陳某玉使用,剩餘均用於個人消費,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樂業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韋某某違反限高令並轉移、隱匿財産拒不執行判決
韋某某因拖欠勞務費、裝修款等,先後經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法院、上林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被判決向潘某某、馬某某支付36684元勞務費及相應利息,向陳某某支付裝修款494316元及相應利息。
判決生效後,韋某某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潘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上林縣人民法院經調查發現,韋某某通過指示第三方公司代收其應得工程款的方式隱匿財産,其間有購買奧迪Q7豪車登記於他人名下使用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法院依法判處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梁某虛構租賃合同阻礙司法拍賣
某擔保公司與梁某等人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2018年4月,貴港市桂平市人民法院判決梁某等人償還借款本金345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梁某等人未如期履行還款義務,某擔保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梁某名下兩處房屋進行了查封、拍賣。被執行人梁某冒用案外人周某某名義,虛構雙方於2013年簽訂了20年租賃合同,並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法院帶租拍賣涉案房屋,試圖阻礙拍賣程序。
法院經調查發現,梁某與案外人周某某是親屬關係,梁某利用親屬之間的信任,讓周某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了租賃合同,實際上周某某從未實際租賃使用過涉案房屋,法院最後認定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為虛假租賃合同。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梁某有期徒刑一年。(記者 韋薇 通訊員 韋成 廖一婷 林蕓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