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梧州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紀委監委對梧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二級調研員吳振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振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組織原則缺失,違規插手幹部任用工作;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人事任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吳振中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梧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梧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振中開除黨籍處分;由梧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梧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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