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譚丕創辭去自治區副主席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9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譚丕創辭去自治區副主席職務的請求。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廖品琥辭去自治區副主席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9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廖品琥辭去自治區副主席職務的請求。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范世祥辭去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9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范世祥辭去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郝凱廣辭去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9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郝凱廣辭去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5年9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一)
免去:
范世祥的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
陸波的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職務;
郝凱廣的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二)
決定任命:
徐國華為自治區公安廳廳長。
(三)
任命:
覃曉寧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扈淼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
朱燕峰(女)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周善能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戴聲長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潘莉(女)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譚慶華(女)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黃順超為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庭長;
彭峭岷(女)為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免去:
吳瑩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覃曉寧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職務;
扈淼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朱燕峰(女)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周善能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潘莉(女)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蔣太仁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蘋(女)的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黃順超的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彭峭岷(女)的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羅宏萍(女)的南寧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四)
任命:
潘震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鐘志豪為南寧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馬璐璐(女)為自治區鹿寨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羅紹華的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南敏(女)、蔣健(女)、潘鳳萍(女)的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蔣玉明的自治區漓東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