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産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來,“反向開票”政策解決了發票難題,促進行業優化,為資源回收行業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能。
在以往資源回收行業的業務模式中,自然人供應商往往採用“不帶票銷售”方式將報廢産品銷售給資源回收企業,資源回收企業需自行承擔無票購進的原材料成本。
“現在我們可以直接向自然人採購,價格比向企業採購要更低一些。”廣西綠安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會計何女士説。“反向開票”政策實施後,向自然人採購的原材料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成本費用,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為做好“反向開票”納稅人服務管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隆安縣稅務局通過稅收大數據識別符合“反向開票”條件的納稅人,輔導企業及時完成“反向開票”資格申請,詳細講解政策的適用範圍、開票條件、操作流程等注意事項,確保納稅人懂政策、能開票、會申報。
自“反向開票”政策執行以來,廣西綠安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累計為89戶次自然人反向開具發票199份。“反向開票”在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的同時,更拓展了資源回收的邊界,資源回收企業可以面向全社會開展回收業務。
作為塑料製品生産企業,廣西安得塑業有限公司同樣是“反向開票”政策的受益者。企業財務負責人肖女士介紹,“反向開票”政策正加速資源回收行業規範化進程,推動持續經營的自然人登記為市場主體,如個體工商戶,為大型回收企業提供穩定合作對象。
隨着供應鏈網絡的延伸,投資者對行業前景的信心進一步增強,更多社會資本涌入資源回收行業,有利於暢通資源循環利用鏈條,促進各類廢棄物資循環再生,推動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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