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法為槳 破浪前行——北海十年立法實踐書寫城市發展新答卷
當潿洲島海域布氏鯨群從2016年的約10頭顯著增長至如今的約60頭;當玻璃龍頭企業集聚北海,“一粒砂”變成“一片産業”;當合浦漢墓的文物走出廣西,在全國展廳上熠熠生輝——這些看似無關聯的“北海奇蹟”背後,都藏着一把共同的鑰匙:法治。 自2015年8月獲批行使立法權以來,北海市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廣西工作論述的重要要求,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地方立法從無到有、從起步探索到發展提高,取得了顯著成績,共&&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15部,包括程序法2部和實體法13部,實體法中城鄉建設與管理領域6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3部,歷史文化保護領域4部。北海正以法治為支點,撬動城市治理現代化的新圖景。
城鄉建設與管理立法處於設區市三項立法權的核心地位。2017年7月1日&&的《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是北海首部實體法,它直擊佔道經營等“頑疾”,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公眾參與”的機制,讓城市管理既有力度也有溫度。
8年間,城市管理不斷精細化。《北海市城市綠化條例》以最嚴格的法律措施保障具有重要生態和人文價值的城市綠地;《北海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解決了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和環境衞生難題,讓“菜籃子”拎得更放心;廣西首部民宿管理類地方性法規《北海市民宿管理和促進條例》催生潿洲島千余家品牌民宿,多家躋身“黑松露獎”中國民宿榜單,見證“立法紅利”向産業動能的轉化;《北海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對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市民文明素養和文明程度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北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為規範市民文明養犬行為提供了法治保障。“立法可以幫助改正一些不好的養犬行為,讓生活環境變得更好,行人更安全。”市民郭科藝&&。
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海時作出打造好向海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加強歷史文物保護利用等重要指示。領袖的殷切囑託,成為地方立法的“指南針”。北海市以“五個立法”為抓手,開啟法治護航新征程:針對潿洲島、沿海沙灘、紅樹林、合浦漢墓群、重點歷史文化街區五大核心領域,組建立法專班,首次嘗試法規案“人大直提”——除潿洲島生態保護條例由政府起草外,其餘4部均由人大專委直接牽頭,縮短起草周期的同時,強化立法與地方需求的精準對接。更具突破性的是招標起草模式:通過購買法律服務,引入專業團隊全程參與法規起草,僅用14個月便高質量完成立法任務。我市“五個立法”工作經驗在自治區人大立法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得推廣。
北海的立法智慧,體現在對“地方特色”的深度挖掘和精準把握上。北海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始發港,歷史文化底蘊深厚,保留多處歷史遺存。我市圍繞“一帶一路”主題,相繼&&4部法規,歷史文化保護地方性法規體系得到建立和健全。
《北海市合浦漢墓群保護條例》劃定“法律禁區”,終結亂挖亂建,推動漢墓群入選國家大遺址清單;《北海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特別強調文物保護工作要與宣傳和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一起來,既重保護,更重傳承;《北海市重點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細化建築高度、色彩等管控指標,讓百年騎樓老街變身國家級旅游休閒街區;《北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為貝雕、角雕等傳統技藝繫上“法治安全帶”。這些法規是“讓文物説話,讓歷史説話,讓文化説話”的生動實踐。
生態立法則展現“硬核擔當”。《北海市潿洲島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全國新獲地方立法權的設區市中最早開展的海洋海島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條例把保護範圍從海岸線向外3公里擴大至6公里,並對燃油機動車、污水治理等制定嚴格規定,推動海島生態修復,布氏鯨頻現成為生態名片,鱷魚山景區晉陞為國家5A級旅游景區,入選全國首批“和美海島”。
法規不僅是生態保護“緊箍咒”,還是經濟發展“助推器”。《北海市礦産資源保護條例》開創了廣西設區市礦産資源保護立法的先河,開採特色礦種應當進行深加工的制度,讓石英砂從“低價外流”到“點砂成金”。“以前不少同行到北海買石英砂,現在大家直接到北海投資建廠,利用北海的資源、港口區位優勢,推動産業聚集,未來可期。”信義玻璃(廣西)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易軍平&&。立法引領光伏材料産業崛起,2024年光伏材料産業以上工業産值突破112億元,實現生態保護與工業振興的“雙贏”。
從“摸着石頭過河”到“經驗輸出”,北海10年間完成地方立法的跨越式發展:創下廣西設區市多個“首例”,立法數量與質量均居廣西前列。這不僅是一座城市的立法實踐,更是新時代邊疆地區以法治促發展、以治理惠民生的生動樣本。(記者 何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