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發布十四條購房新政 減輕群眾購房成本-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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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03 08:56:52
來源:廣西日報

南寧發布十四條購房新政 減輕群眾購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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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南寧發布十四條購房新政 減輕群眾購房成本

  9月2日,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結合該市房地産市場實際情況並借鑒外地經驗和做法,為更好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了14條具體措施。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提出實施購房補貼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等4項措施,以減輕購房成本。其中,備受關注的購房補貼政策是指,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寧市中心城區(不含各縣、市及武鳴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按照其已繳納契稅金額的100%給予財政補貼。

  “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具體指的是,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高新區和經開區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並委託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款項轉入售房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支付首付款。

  “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則是指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南寧市中心城區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在邕商業銀行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即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此外,在助企紓困方面,實施階段性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時間、階段性緩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落實土地款繳納優惠政策和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産企業存量融資展期等4項措施;在去庫存方面,實施支持去化車位庫存、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等2項措施;在完善配套方面,實施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礎設施、優化購房入學模式等2項措施;在優化房地産市場環境方面,優化二手房帶押過戶流程,加快二手房市場流通;在穩定市場預期方面,鼓勵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序調整,降低已購房人的貸款成本。(記者/喬曉瑩 通訊員/黃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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