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市調整後《醫用耗材目錄》8月11日零時起執行
根據甘肅省醫保局《關於對甘肅省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用耗材目錄(試行版)進行動態調整的通知》要求,近日,蘭州市醫保局及時組織市屬各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開展耗材編碼貫標和系統調整維護工作,確保調整後的《醫用耗材目錄》統一自2023年8月11日零時起執行。
此次調整,根據國家醫保局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動態更新通知要求,結合國家組織和參與省際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結果落地執行情況,對彈簧圈、腔鏡切割吻/縫合器、冠脈導引導管、正畸材料、心臟介入電生理類醫用耗材等耗材的醫保支付標準進行了動態調整。
在《醫用耗材目錄》中增設“個人賬戶支付政策”,適用範圍為全省各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增設的“個人賬戶支付政策”列,其政策標識為“是”的即為“個人賬戶”允許支付範圍;政策標識為“否”的即為“個人賬戶”不得支付範圍。同時,按照帶量採購中選結果中同類別最高中選價格進行支付標準的限定,患者使用銷售價格不高於支付標準的同類醫用耗材,個人賬戶按實按規定支付;患者使用銷售價格高於支付標準的同類醫用耗材,個人賬戶以支付標準支付。國家帶量採購的種植體、牙冠、口腔正畸類醫用耗材可由職工醫保個賬戶支付。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田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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