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月份,全省14個地級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3.8%,PM2.5平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濃度為81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濃度為14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CO平均濃度為1.2毫克/立方米,O3平均濃度為116微克/立方米。
1月—4月份,全省14個地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由高到低分別為:甘南州、隴南市、嘉峪關市、酒泉市、張掖市、金昌市、慶陽市、武威市、定西市、天水市、平涼市、白銀市、臨夏州、蘭州市。
1月—4月份,全省14個地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排名由高到低分別為:慶陽市、定西市、平涼市、天水市、武威市、張掖市、甘南州、酒泉市、蘭州市、嘉峪關市、隴南市、臨夏州、金昌市、白銀市。
説明:1.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是綜合考慮了PM10、PM2.5、SO2、NO2、CO、O3六項污染物的污染程度。2.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越靠前,該地區環境空氣質量越好。3.主要污染物項目名稱越靠前,該污染物為主要污染物佔比高。“/”&&城市空氣質量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