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堅持把全面推進包容審慎柔性執法工作與全面落實“四個最嚴”監管要求相結合,多措並舉,全力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通過宣傳普法,加強“柔性引導”。發布《關於規範重要民生商品市場秩序提醒告誡書》,督促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在檢查商場、超市和集貿市場食品零售單位銷售的散裝食品時,針對部分經營戶存在散裝食品標籤標識不規範,肉製品索證索票資料不完整的問題,執法人員積極向經營者宣傳新頒佈的《甘肅省散裝食品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現場指導經營者如何規範填寫散裝食品標籤標識、完善索證索票的流程。在檢查民用四表(水錶、電能表、煤氣表和熱量表)時,現場檢查計量檢定合格證、計量作弊等行為。在檢查餐飲單位時,針對餐飲經營者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使用收費消毒餐具,以及餐具收費未落實明碼標價的問題,現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立即整改。在檢查酒吧、食雜店、餐飲店時,對個別經營場所內未在醒目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制止餐飲浪費”等宣傳標語,現場進行糾正。對一些經營場所內宣傳涉及不正當競爭和侵犯消費者權益,但未造成社會影響和危害後果的現場責令整改。專項執法開展以來,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提醒告誡4次,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9份,提醒告誡書12份,開展行政指導10次。
通過嚴格執法巡查,強化“剛性執法”。持續強化檢查頻次和力度,以大宗食品、節日時令食品為重點品類,對大型商超、集貿市場、連鎖經營企業、旅游景區等重點場所專項監督檢查,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商品質量、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民生領域,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對危害社會安全、損害人民生命財産和健康、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形成執法威懾,全力營造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梁亞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