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里河區檢察院對一起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經查,2022年10月某日,被告人竇某某在蘭州市七里河區家中採用工業硫磺熏蒸加工百合幹銷售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查獲。經檢測,該百合幹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為0.56g/kg,屬於有毒有害食品。被告人為使百合幹品相更好,獲取更多利潤,使用工業硫磺烤制、熏蒸加工百合幹片,使百合幹上的二氧化硫殘留超過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的標準,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含量為0.2g/kg,超限量食用可能會引起咳嗽、咽喉腫痛及消化系統疾病等,也可能對肝臟、腎臟等器官造成潛在危害,除需追究其刑事責任外,對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生命健康的侵害,還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七里河區檢察院積極發揮“刑事+公益”辦案合力,注重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的有效銜接,及時將該案件線索移送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確保審查同步進行,對該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提出對被告人竇某某進行懲罰性賠償並要求其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同時,聯合向具有監管職責的行政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整改並採取有效措施,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