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21-10-09 14:40:37 來源: 臨夏州紀委監委
圖集

    1.臨夏州水務局深溝水庫管理所原副所長長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2015年7月,在某採購項目招投標前,長全與投標公司工作人員同赴外地考察,期間違規到某景點旅遊,其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由投標公司承擔;2016年、2017年春節前,長全兩次違規收受某公司禮金共計15000元。長全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長全受到留黨察看、政務撤職(降為事業管理十級,專業崗位等級降為十三級)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永靖縣人民法院三垣法庭副庭長祁永成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吃請問題。2017年9月,祁永成在審理某民事案件期間,接受當事人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吃請,共計花費2000元。2021年6月,祁永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接受吃請的費用中應由個人承擔部分已退還。

    3.和政縣能源辦原主任王勝明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2016年3月至12月,王勝明先後五次在和政縣某酒樓以項目審計、驗收等名義吃喝,費用1890元從沼氣安全培訓經費中開支。王勝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1月,王勝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4.東鄉縣河灘鎮汪胡村十二社社長胡如林向群眾索要好處費問題。2012年12月,胡如林任河灘鎮汪胡村十二社社長期間,以幫助群眾祁某某申請並落實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補助資金10000元為由,向祁某某索取好處費5000元。2020年11月28日,胡如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繳。

責任編輯: 王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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