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地下血脈”築牢法治堤壩
張掖市水務局全力推動《張掖市地下水管理條例》落地實施
備受關注的《張掖市地下水管理條例》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地方性法規的誕生,標誌着張掖市地下水管理進入了法治化、規範化的新階段,其背後凝聚着市水務局多年來的不懈努力與艱辛推動。
直面挑戰,以法治思維破解管理困境。張掖市是國家重要的商品糧基地和生態功能區,但水資源短缺,尤其是長期以來地下水超採,一度成為制約高質量發展的突出瓶頸。過去,由於缺乏專門、系統的地方性法規,地下水管理存在部門職責不清、監管手段偏軟、超採治理難度大、獎懲機制不完善等問題。面對嚴峻的水資源形勢和複雜的管理需求,市水務局主動擔當,將推動地下水管理立法提上重要議事日程,決心用法治力量為寶貴的地下水資源構築一道堅實的“防護墻”。
科學謀劃,精益求精打磨立法文本。深入調研,夯實立法基礎。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深入各縣區,實地勘察機井分佈、走訪用水大戶、召開座談會,全面摸清了全市地下水的賦存條件、開採現狀、超採區範圍及治理難點,為《條例》的針對性奠定了堅實基礎。借鑒經驗,突出張掖特色。在充分研究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地下水管理條例》等上位法的同時,廣泛學習借鑒國內先進地區的立法經驗,緊密結合張掖農業生産和生態屏障的實際,將黑河流域水資源調配、農業節水增效、超採區治理與修復等本地核心問題作為立法重點,確保《條例》“量身定制”、精準施策。凝聚共識,匯聚立法合力。重點圍繞取水許可、計量收費、超採區管控等關鍵條款,深入開展協調溝通,充分吸納各方意見,組織專家論證,推動相關條文在反復磋商中不斷優化。經過紮實細緻的工作,最終形成共識度高、內容成熟完善的草案,並順利提交市人大審議。
聚焦核心,構建全鏈條管理制度。《張掖市地下水管理條例》構建了從“源頭”到“龍頭”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體系,更是從權責——管理——實施——問責進行了細化。權責更加清晰化,明確了各級政府及其水務、生態環境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一協調、聯動監管的工作機制。管理更加精細化。嚴格地下水取水許可審批,明確禁採區、限採區新增取水井實行最嚴格的管控,全面推進取水井計量設施安裝,實行按量徵收水資源稅(費),運用經濟杠桿促進節約用水。治理更加系統化,規定了超採區治理目標、期限和措施,通過節水改造、水源置換、生態補水等綜合手段,逐步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監督問責更加嚴厲化,對無證取水、超量取水、破壞監測設施等違法行為設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維護了水事穩定秩序。(劉建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