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科技創新在甘肅省發展中的核心地位,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近日,《甘肅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對外公布,並將於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較於2012年版的《甘肅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本次《條例》與國家戰略同頻共振,新增“基礎研究”、“區域科技創新與科技合作”、“監督與罰則”三章,旨在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為將甘肅打造成為全國區域性科技創新及轉化基地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三大利好 構築科技創新體系“新支柱”
《條例》“基礎研究”章,明確了省級基礎研究工作的定位,強化創新源頭供給。“修訂後的《條例》明確要求加強基礎研究規劃和部署,既要鞏固重離子物理、大氣、草業、冰川凍土、荒漠化防治等傳統優勢學科,又要聚焦需求導向的應用基礎研究,推動原始創新。”甘肅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與科技監督處處長移江岩&&。
針對科技成果轉化難題,《條例》圍繞傳統産業升級、新興産業發展、未來産業布局,提出構建全鏈條産業科技創新體系,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條例》提出,建立健全從研發到産業化的全鏈條轉化服務機制,支持建設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台、工程化放大平台等載體,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關鍵支撐。
《條例》“區域科技創新與科技合作”章,旨在推動甘肅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的科技創新合作,加快創新型甘肅建設。建立健全與國家實驗室、國家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中央部屬高等學校、中央直屬企業等的合作機制,爭取國家更多科學技術創新資源的布局。同時,《條例》“監督與罰則”章提出,要加強政策監管,讓政策落地生效的同時杜絕“紙上創新”,切實保障政策紅利傳導至創新一線。
聚焦關鍵,激發全域創新活力
本次《條例》的頒佈直面當前科技創新中的難點與堵點,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舉措:
《條例》明確鼓勵和支持企業牽頭或參與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具有科技金融、知識産權、技術轉移轉化、培訓諮詢、創新創業孵化等功能的科技專業服務平台,並建立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此外,《條例》聚焦科技與産業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産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例如在農業領域,《條例》提出加強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動農業科學技術應用研究,積極發展現代寒旱特色農業,圍繞土壤改良、農機裝備、種業發展、糧食安全、節水農業、智慧農業等方面開展科技創新。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提出的分類激勵機制中明確支持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國家、省級重大技術攻關任務,支持各類公共研究開發平台、共性技術平台向民營經濟組織開放共享、平等服務,消除了民營經濟組織參與科技創新的制度障礙,全面激活市場細胞的創新活力。
服務人才,匯聚創新智力
深化人才機制改革,“松綁”與“激勵”並重。修訂後的《條例》為科研人員送出政策“大禮包”,提出要圍繞人才引進、培養、評價、服務等環節,構建完善的人才保障體系,為甘肅科技創新匯聚智力支撐。要求用人單位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實際貢獻等為導向的科學技術人才評價體系,摒棄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的傳統“標尺”。支持企業與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通過委託項目、合作研究以及創新創業人才雙向兼職、任職等方式引才育才,並鼓勵社會力量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參與本省科技創新活動,打破人才流動的壁壘。
“《條例》系統性地貫徹了國家關於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的戰略部署,將三者作為一個有機整體進行統籌規劃和制度設計,體現了前瞻性的布局思維。”甘肅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牛振明告訴記者,此次《條例》的修訂&&明確了“創新貢獻導向評價體系”的建立,是解放科研生産力、激發人才創新活力的關鍵之舉,“我們以打造全國區域性科技創新及轉化基地為明確目標,力求構建更具活力、更加開放、更加高效的創新生態系統。”牛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