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金昌市委批准,金昌市紀委監委對金昌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高永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永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大搞權錢交易,公器私用、靠醫吃醫。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大肆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使用事業單位國有資産對外投資、擔保;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藥品銷售、醫療設備供應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數額巨大。
高永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金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金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高永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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