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按照全省2025年排污許可“大起底、大排查、大提升”工作要求,市生態環境局以“清倉見底、全面摸排、高標提升”為總體思路,緊扣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與美麗甘肅考核指標,聚焦排污許可核發質量和執行報告規範性等關鍵環節,紮實開展排污許可“大起底、大排查、大提升”工作。
制定方案,成立專班。制定《嘉峪關市2025年排污許可“大起底、大排查、大提升”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各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專班,着力解決排污許可證“證實不符”,核發質量不高,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賬記錄落實不到位,執行報告內容不規範,“一證式”監管聯動機制不順暢等問題。
企業自查,夯實責任。進一步夯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印發相關通知,要求全市持有排污許可證的企事業單位對排污許可證填報內容及執行情況開展自查,現場核查排污許可證證載內容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執行報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賬記錄是否規範,並要求建立完善基於排污許可證的環境管理制度,明確關鍵崗位責任人和責任事項,規範排污許可日常管理。
梳理清單,現場核查。進一步壓實管理部門核發監管責任,按照“重點管理優先、未開展過現場核查的優先、到期優先”原則,梳理形成嘉峪關市“大排查企業清單”並制定現場核查計劃。組織工作專班成員參加省廳統一組織的培訓動員會,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填寫“現場核查表”,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現場核查。
建立&賬,及時銷號。對核查出的問題,包括噪聲未納入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實行即知即改,建立核查問題&賬,逐條整改銷號。同步健全排污許可“核發、監管、執法”銜接機制,切實發揮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效能。(融媒體中心記者潘霞 通訊員段文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