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市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實施方案》印發實施
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最高可獲15萬元政府補貼
9月19日記者從蘭州市住建局獲悉,《蘭州市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即日起施行,按照“業主主體、政府引導,鼓勵先進、淘汰落後,標準引領、有序提升”的原則,由業主共同決定對依法依規建設的住宅樓中已辦理使用登記、使用年限長、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群眾更新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電梯實施更新或改造,對符合條件的電梯通過向上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予以補助。通過更新改造老舊電梯,基本消除安全隱患、降低故障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
住宅老舊電梯按照更新或改造兩類方案實施
《方案》提出,住宅老舊電梯按照更新和改造兩類方案實施。更新是指拆除原有電梯,更換為新電梯;改造是指通過改變電梯的額定(名義)速度、額定載重量、提升高度、轎廂自重、防爆等級、驅動方式、懸挂方式、調速方式或控制方式,改變轎門的類型、增加或減少轎門,以及改變轎架受力結構、更換轎架或更換無轎架式轎廂。
除以上兩類,電梯施工類別為重大維修或一般大修的,不適用該《方案》。申請補助資金實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應同時滿足六項條件:(一)城市或者縣城範圍內,依法依規建設的住宅樓;(二)已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投入使用年限滿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辦理使用登記),電梯使用登記時間應當以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發證日期為準,在電梯使用登記制度建立之前投入使用或後期補辦使用登記證的,電梯使用登記時間應當以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載明的投入使用日期為準;(三)應為未開工的電梯,或在列入更新改造計劃的年度1月1日以後開工建設且未完工的電梯;(四)實施方式須為更新或者改造,且按照更新方式實施的電梯單&投資須大於15萬元,按照改造方式實施的電梯單&投資須大於5萬元;(五)居民就電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資方案、更新後管理及維保方案等達成一致意見;(六)經書面申請後納入年度更新改造計劃的電梯,須於當年度年底前開工,並形成一定實物工作量。
更新電梯最高獲定額補貼15萬元
此次實施的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將通過強化政府資金引導、完善相關配套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等多種形式提供資金支持。
政府補助資金重點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辦理使用登記)的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優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月1日前辦理使用登記)的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按照更新方式實施的,每台電梯定額補貼15萬元;按照改造方式實施的,每台電梯定額補貼5萬元。補助資金實行“提前申請、事前審核、事後撥付”原則,未按照該《方案》流程實施更新改造的,不得納入補助資金支持範圍。已享受補助資金進行更新改造的電梯,在本實施方案執行期內不得重復申請補助資金。
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費用除補助資金外,剩餘費用由業主分攤,具體分攤費用根據業主專有部分建築面積等因素協商確定。已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分攤費用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家庭,可申請一次性提取本人及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用於老舊電梯更新改造。
《方案》提出,鼓勵縣區通過組織集中帶量採購電梯設備、搭建供需雙方對接&&等方式,優先選用核心部件免費更換質保期長、整機質保期不低於5年的電梯,引導電梯生産等企業為居民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和質量保障。
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七步走”
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申請人應當為該部電梯産權單位或使用登記證載明的使用單位,公有或者單位自管的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申請人為其所有權人或者委託管理人。業主也可委託業委會等其他主體作為代理人。對無法確定申請人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確定。鼓勵政府國有&&公司發揮集中帶量採購優勢,經縣區政府授權後,作為代理人統一負責轄區內電梯更新改造項目的實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的程序基本分為七步:第一是擬定更新改造方式,第二是編制更新改造方案,第三是組織全體業主表決,第四是提出書面申請,第五是組織項目實施,第六是辦理監督檢驗和使用登記,第七是申請撥付補助資金。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趙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