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市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近日,市人社局發布公告,2024年蘭州市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按照今年的政策規定,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等六類經營主體參照實施。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照60%返還。
具體申請方式為:
一般企業(非勞務派遣單位):以“免申即享、企業確認”形式落實。人社部門採取大數據比對方式對參保單位上年度參保繳費、裁員率、環保、徵信等情況進行核查比對,將穩崗返還信息推送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大廳”單位客戶端,企業點擊“確認申領”後填報銀行對公賬戶信息,實現資金精準發放。(確認書和告知書均要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簽字或蓋章、經辦人簽字、經辦人&&電話)。勞務派遣單位:不享受“免申即享”,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主動申請。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陳夢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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