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法官,謝謝你們多方協調推進收回涉案土地,返還的土地已經開始動工了!”近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曹單在定期回訪時收到這則回復,頓時松了口氣。
就在幾個月前,東莞這片重點TOD(以公共交通為導向)新城建設地塊仍因徵遷糾紛“卡脖子”。如今,120畝土地成功清障移交,另有60畝土地調解返還,項目建設駛入“快車道”。
這背後,是東莞法院多方聯動、協同攻堅,助力粵港澳大灣區重點交通工程順利推進的注腳。

判了不交,項目卡殼:120畝“拖地”難題待解
故事要從2015年説起。
為增加鄉村經濟收入,東莞市道滘鎮當年鼓勵發展當地鄉村生態旅游業。在此背景下,劉某、李某(化名)二人與道滘鎮某村委會簽訂了面積340余畝的租地合同,成立公司發展鄉村生態園項目。
2019年,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道滘鎮被納入“軌道上的大灣區”建設範疇,進而推動“莞惠交通一體化”。恰巧的是,劉某、李某的部分租賃地塊被規劃在莞惠城際軌道範圍內,涉及約120畝,含括軌道交通、市政道路等12個基礎設施項目。
不久後,道滘鎮政府正式啟動對該村的拆遷徵收工作。正當周圍徵遷工作如火如荼進行時,劉李二人卻提出異議:“我們認為這塊地的地上綠植和構築物補償方案不合理!”
就在補償方案爭議僵持不下之際,村委會與劉李二人又對土地返還問題多次協商無果,村委會訴至法院。經過一年多的對簿公堂,2023年6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法院終審判決雙方合同無效,劉某、李某應向該村委會返還土地約120畝。
法院判決下來了,而糾紛並未平息。劉李二人仍然以拆遷補償未解決為由,拒絕清除地上綠植和構築物。
村委會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走出文書,走進現場:法院聯動調解破僵局
2024年4月,執行法官曹單承接該案。他一眼就看出,這並非簡單的土地返還糾紛,而是一個涉及多方利益、時間緊迫、影響重大的“硬骨頭”,“對於拆遷徵地糾紛,最好的解紛途徑就是調解,讓雙方對結果都滿意,才能真正案結事了。”
曹單迅速展開實地走訪,前往涉案地塊現場調查被執行人佔據土地的實際狀況,並找到雙方了解具體情況。
在交談中他發現,問題遠不止“錢沒談攏”那麼簡單。
為推進徵地進度,村委會單方主張應由劉李整理乾淨土地後以原狀交還;而劉李二人要求政府補償到位,並堅稱其無需負責清退地上構築物。
更棘手的是,雙方當事人還有另一宗同樣因徵遷補償引發的相鄰土地返還補償糾紛正在法院審理。兩案矛盾利益交錯,雙方均據理力爭、互不相讓,執行工作一度難以推進。
曹單着手籌劃執行方案:
一方面,曹單帶領執行團隊聯動道滘鎮政府啟動府院聯動機制,通過多次耐心釋法勸導,成功説服劉李二人接受由鎮政府圍蔽涉案土地,並先行對涉案土地地上青苗、構築物等補償項目登記造冊、啟動評估工作,補償問題後續另行與政府協商或訴訟解決,避免徵遷補償在執行期間加深矛盾。
另一方面,秉持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曹單主動&&生效判決法官釋明判項,確認了生效判決中“確定土地返還方式為按現狀返還”,隨即傳喚雙方到庭釋明,在強化心理疏導與依法執行威懾的雙重作用下,成功讓雙方對土地返還方式達成一致意見,明確落實劉李二人向村委會返還涉案120畝土地的方式和細節。
這一步,清除了該案執行的關鍵障礙。
土地回籠,項目提速:TOD新城駛入“快車道”
就在120畝土地清障完成交付之際,曹單並未“就此收兵”。
他繼續打通審判執行協作,協同法庭負責審理村委會與劉李二人毗鄰土地糾紛的審判法官,共同會商討論毗鄰土地的最優調解方案:針對毗鄰60畝土地返還糾紛,初步促成由道滘鎮政府向劉李補償地上建築物損失6700萬元,劉李同意以鎮政府圍蔽土地的方式返還土地。
至此,莞惠城軌TOD項目涉該村範圍土地終於迎來和平交還的拐點。一個連接東莞、廣州、惠州的大灣區軌道交通門戶新城加速“駛來”。
近年來,東莞第一法院綜合運用善意文明執行、強制措施、多元解紛機制等從源頭解決矛盾糾紛,主動在司法實踐中為東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護航。2024年以來,東莞第一法院已執結涉土地、廠房案件92件,共釋放土地、廠房面積118余萬平方米,為東莞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提供堅實司法保障,助力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加速成型。
南方+記者 龔菊 王穎
通訊員 陳栩彤 張春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