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會現場。新華網 劉豐 攝
新華網福州7月18日電(劉豐)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許志鵬17日在省檢察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實踐十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5532件,其中民事立案3182件,行政立案22350件。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2015年7月,福建等13個省(區、市)率先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十年來,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公益訴訟檢察職責,持續為推進“機制活、産業優、百姓富、生態美”新福建建設貢獻公益訴訟檢察力量。
聚焦“機制活”,福建檢察機關圍繞社會反映強烈的公共服務“地方保護”、限制排除外地企業和民營企業參與競爭等問題,依法探索開展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公益訴訟。省檢察院聯合省總工會簽署勞動者權益保護合作協議,全省運用該機制整治欠薪、性別歧視等頑疾,共辦理相關案件43件。
聚焦“産業優”,全省檢察機關圍繞地理標誌使用、傳統品牌和老字號保護不到位等公益損害問題,共辦理涉知識産權保護公益訴訟案件441件。省檢察院聯合省文物局建立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重點圍繞紅色資源、涉僑、涉台等特色文物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産保護領域案件1063件。
聚焦“百姓富”,全省檢察機關堅持以公益訴訟紓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檢察機關緊盯老百姓“菜籃子”安全、飲用水衞生、“網絡餐飲”安全、假藥劣藥等問題,部署開展“食藥益路行”等專項監督,共辦理相關案件2986件。圍繞不良行為干預、教育權益保障、校園安全守護等難點痛點問題,辦理相關案件1367件。省檢察院以公益訴訟專案,協同相關部門推動福建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市、縣三級120無障礙呼救全覆蓋。
聚焦“生態美”,全省檢察機關以檢察公益訴訟助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省檢察院聯合省林業局制定辦理生態環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開展生態修復的工作意見,共適用碳匯機制辦案553件,推動認購碳匯金額947.5萬元,數量達24.5萬噸。
十年來,全省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督促保護被污染的耕地、林地、濕地約42529畝,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積29773畝,回收和清理生産類固體廢物約392.3萬噸,關停整改污染企業922家,向污染企業和個人共索賠生態損害賠償金約1.58億元;依法提起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金額約4245.88萬元;督促保護國有財産和收益價值約6.6億元,收回被欠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約21.73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