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謠言、網絡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權益。我市警方公布了日前偵辦的7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今年7月,長樂男子李某通過網絡平台曝光其前女友私密照,侵犯他人隱私,造成不良影響。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今年7月,福清網民陳某在某網絡平台發帖,造謠稱“福清某地發生爆炸,死了10多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陳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今年7月,晉安網民王某通過剪輯嫁接往年視頻,散佈福州颱風汛情謠言,混淆視聽,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今年6月,郭某在某網絡平台上發布“某地又溺水死了一人”的網絡謠言,引發網民關注和熱議,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五:2022年3月以來,陳某等人以文化傳媒公司為幌子,暗地裏從事“網絡水軍”業務,有償為文娛、飯圈、網絡直播等從業人員或群體提供虛假“轉讚評”服務,以實現打榜、上熱搜等目的,涉案金額數百萬元。目前,陳某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案例六:2022年2月以來,吳某等人利用持有的大量“水軍”賬號,通過遠程控制軟體添加陌生人員網絡社交平台賬號,並在聊天群組內發布股票走勢分析,打造股票專家人設,吸引群組內人員注意,誘導客戶掉進詐騙團夥設置的投資詐騙陷阱。目前,吳某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案例七:2023年10月以來,肖某利用持有的大量“水軍”賬號,通過預設的操作方案及話術,有償為網絡電商商家進行轉發、點讚、好評及差評的投訴業務,實現“流量造假、刷量控評”。目前,肖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警方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網上各類“博眼球”信息,廣大網民要加強鑒別,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歡迎向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https://cyberpolice.mps.gov.cn/)舉報網絡謠言線索。如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第一時間留存相關證據,向平台投訴舉報。(記者 張鐵國 通訊員 陳宇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