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福州市促進2024年一季度工業生産穩定運行若干措施》,&&鼓勵工業企業增産增效、實施春節期間連續生産用電獎勵等十條措施,促進工業經濟實現一季度“開門穩”。
鼓勵企業增産增效方面,對符合2024年一季度省級增産增效獎勵條件的,且一季度産值增幅不低於用電增幅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50%的配套獎勵,配套獎勵最高可達40萬元。
實施春節期間企業用電獎勵方面,對春節期間用電量達50萬千瓦時(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按實際用電量給予0.02元/千瓦時的用電獎勵,單家企業獎勵最高可達30萬元。
支持企業新增納統方面,市財政按照“榕升計劃”獎勵政策對首次提升規模或新建投産納統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開拓市場方面,緊抓春節、元宵、消費促進月等重要消費節點,圍繞“全閩樂購 跨年迎春”等促消費主題,舉辦重點促消費活動,對各地工信部門牽頭舉辦(含承辦)的工業産品促銷、供需對接活動給予每場最高30萬元的獎勵。
保障工業企業用工穩崗方面,對春節期間符合要求的工業重點企業,按相應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為我市重點企業引進各類勞動力,且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標準,對人力資源機構、老員工予以引工獎勵。
推動重點項目建設方面,對一季度開工建設的工業技改項目,在融資貸款貼息、項目投資補助等方面予以補助。
做好一季度招商對接方面,以僑胞、閩籍異地企業家等返鄉過節為契機,組織開展上門招商、“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和集中招商推介等活動。(記者 曾慶賢)
[責任編輯:陳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