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福州市房管局獲悉,根據《福州將關於優化和調整我市中心城區公租房保障方式的公告》,為更好地落實公租房保障工作,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中心城區(鼓樓、&江、倉山、晉安)2024年起公租房保障方式調整為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
據悉,今後,公租房實物配租集中對接具有四城區戶籍的以下幾類特殊困難群體: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各類“兜底保障”(含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以及困境兒童家庭等)的住房救助對象;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家庭;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家庭。
其他公租房保障對象原則上均實行租賃補貼。取得保障資格的家庭,應向福州市國有房産中心辦理租賃備案;辦理租賃備案的次月開始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
上述標準適用於2024年1月1日起申請公租房的家庭,申請時間以申請人至線下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或通過線上申請渠道點擊提交申請的時間為準。在領取租賃補貼期間因家庭相關情況發生變化,符合上述實物配租對象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福州市國有房産中心申報調整保障方式為實物配租。實物配租輪候時間超過6個月仍未配租的,可以向福州市國有房産中心辦理租賃備案手續,申請領取租賃補貼,待今後有房源再申請實物配租(不改變實物配租輪候順序)。(記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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