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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布相關實施方案 普高辦學質量五年一評-新華網
"在周期內,對通過省一級達標高中晉級評估或復評的學校,省級和市級可不再對其進行辦學質量評價,直接評價為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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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布相關實施方案 普高辦學質量五年一評

2023-10-18 09:46:43 來源: 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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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教育廳發布相關實施方案,要求全省所有高級中學、完全中學及一貫制學校高中部每五年要接受一次辦學質量的評價,若不合格將被降級。

  方案要求,從今年起,按照學校自評、縣級審核、市級全面評價、省級統籌評價等程序,進行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5個方面,共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總共100分,80分以下不合格。

  據了解,通過達標高中晉級評估或復評的學校,當年可免報送自評報告。在周期內,對通過省一級達標高中晉級評估或復評的學校,省級和市級可不再對其進行辦學質量評價,直接評價為合格等次。

  方案還明確,各地要將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考核校長和民辦普通高中年檢的重要依據。對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學校應制定詳細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復評中視情況給予降級或撤銷省級達標高中稱號、撤銷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稱號或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建設學校資格,且在兩年內不得申報普通高中達標晉級。(記者 林晗)

[責任編輯:陳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