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印發《福州市質量強市建設規劃》。《規劃》主要闡明“十四五”時期福州市質量強市建設的總體思路、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規劃期限為2023年至2025年,遠景展望至2035年。
《規劃》主要目標包括:到2025年,全市質量強市建設工作整體水平進一步全面提高,質量、品牌和標準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質量創新有力激活産業發展新動能,質量提升推動城市高品質發展,質量基礎有效支撐各類主體提質增效,質量監管有序規範市場經營秩序,打造質量強國標杆城市。到2035年,全市質量強市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大部分指標達到國家領先水平,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突出,為基本建成現代化國際城市提供有力的質量支撐。
《規劃》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在重點任務部分,《規劃》提出了“重點領域引航、品牌工程建設、産品質量提升、工程質量創優、服務質量升級、質量基礎保障、質量環境優化、質量文化倡響”等八大行動,並細化成31項措施、11項質量強市建設重點指標。
《規劃》要求,加強黨對質量工作的全面領導,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責任到位、落地見效,共同推進質量強市建設。
《規劃》強調,要強化考核評估,將考核結果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對在本規劃實施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記者 劉珺 通訊員 游振雲)
[責任編輯:蔣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