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關於印發“強化清單管理 提升減負效能”2023年全國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近日,省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發布《福建省2023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要點》,持續助力企業“減負”。
據省工信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的工作要點突出常態化治理,從制度上保證為企業“減負”形成長效機制。工作要點指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繼續優化現行涉企收費政策,持續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對已向社會公布的涉企收費清單進行優化調整;開展歷史沉澱保證金專項清理,按照“誰收取、誰清理、誰退還”原則,督促相關平台和服務機構全面清理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等各類歷史沉澱保證金;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政許可及其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諮詢、試驗等中介服務事項,建立完善清單管理制度,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等;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加強拖欠投訴受理處理,強化商業匯票承兌期限等事項監管,從源頭預防拖欠問題發生。
工作要點還對涉企檢查、評比達標等進行了規範。進一步推動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制度工作,避免“一刀切執法”等問題,確保“四張清單”落地見效;精簡整合涉企檢查事項,繼續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防止多頭檢查、重復處罰,做到應查盡查;嚴格控制以企業為評選或創建對象的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活動數量,不得在目錄範圍以外開展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活動,刪減非必要性指標,進一步實現指標“瘦身”,避免重痕不重效、反復調整標準、多次分級交叉驗收等問題。
工作要點還提出了一系列精準幫扶企業的惠企措施,給予企業“真金白銀”的扶持——
延期還本付息,對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新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實施通行費優惠政策,落實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大中型貨車、集裝箱車輛等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此外,政策還提出將符合條件行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繼續實施減徵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所得稅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所得稅政策、減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等;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階段性降至1%,繼續對月銷售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生産、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分別實施5%、10%增值稅加計抵減等。(記者 林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