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財政廳消息,為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社會化應用,實現財政票據統一,按照財政部部署,我省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全國統一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原有票據式樣停止使用。
新版票據通過“福建省非稅收入和財政票據綜合管理系統”開具。針對各用票單位已領用的舊版票據,即2012年至2019年省財政廳監(印)制的各類財政票據,可沿用至2022年12月31日,此後開具的舊版票據將被視為無效票據,繳款人有權拒絕付款,財務部門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我省已於2020年1月啟用新版票據,票據式樣包括福建省財政票據(電子)、福建省醫療門診收費票據(電子)、福建省醫療住院收費票據(電子)等三種電子票據式樣以及相對應的機打票據式樣。(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