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閩侯縣檢察院辦案故事入選“全國十佳”-新華網
2019年,小姚奔赴“莫某”戶籍所在地某法院,先後提起離婚訴訟和宣告婚姻無效訴訟,然而法院以登記結婚並非“莫某”本人為由駁回起訴。針對“莫某”冒用他人身份騙取財物行為,檢察機關啟動了立案監督程序,“莫某”已被抓捕到案。
首頁 政情 産經 金融 房産 健康 台灣 旅游 訪談 視頻 無人機 VR
頭條視點原創政情視頻

閩侯縣檢察院辦案故事入選“全國十佳”

2022-02-28 10:17:28 來源: 福州日報

“7年離不掉的婚”怎麼離

  吳世耀/圖

  “恭喜,新年伊始就捧回一個全國大獎!”這兩天,閩侯縣檢察院檢察官助理郭倩不斷收到同事和親朋發來的祝賀短信。作為辦案故事《離不掉的婚》的主講人,郭倩説,這項榮譽屬於整個團隊。

  近日,全國檢察機關首屆“新時代檢察故事匯——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評選結果揭曉,閩侯縣檢察院的辦案故事《離不掉的婚》入選“全國十佳檢察辦案故事”。案件“藏”着怎樣的故事,辦案過程經歷了哪些艱難?記者做了採訪。

  困局

  踏上7年漫漫離婚路

  當事人小姚來自閩侯山區一個貧苦農民家庭,2020年7月,他來到12309檢察服務中心,向檢察官傾訴了自己的遭遇,為了離婚他已足足奔波了7年。

  原來,2013年小姚經人介紹和一名自稱“莫某”的姑娘登記結婚,但“莫某”第二天便帶着7萬元彩禮神秘消失。這是一起典型的騙婚案件,給小姚的後續生活帶來無盡的煩惱。

  為了早日結束這段荒唐的婚姻,小姚輾轉多個部門,均未得到解決。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認為雙方在民政部門有婚姻登記,未予立案;向民政部門申請撤銷婚姻登記,民政部門認為不符合撤銷的法定條件,未予受理。

  2019年,小姚奔赴“莫某”戶籍所在地某法院,先後提起離婚訴訟和宣告婚姻無效訴訟,然而法院以登記結婚並非“莫某”本人為由駁回起訴。2020年,小姚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婚姻登記,但法院以已過5年起訴期限為由裁定不予受理,案件經一審、二審、再審,小姚的問題還是無法得到解決。

  後來,小姚來到檢察機關申請監督。閩侯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後,經細緻審查,發現法院裁定並無不當,但小姚的訴求又合情合理,難道這個僵局就無法打破嗎?

  破局

  跨越1800多公里取證

  閩侯縣檢察院辦案組決心幫助小姚徹底離婚。此時,恰逢最高檢部署開展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辦案組決定,啟動化解程序。

  由於此案在撤銷婚姻登記問題上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爭議較大,主要原因是小姚對騙婚女子的真實身份和騙婚行為始終沒有掌握充分證據。想要打破僵局,必須找到切實證據。可是已過去7年,很多證據難以蒐集。一籌莫展之際,辦案組想到從“莫某”入手。很快,辦案組通過民政部門的全國婚姻信息聯網系統,查明“莫某”名下竟有5條登記信息同時存續,分別在廣西、浙江、山西、福建、安徽。也就是説,受害者並不止小姚一人。

  辦案組選擇了案發時間最接近的山西進行調查。從福建到山西,跨越1800多公里,幾經周折,查明事實,最終成功促成刑事立案。騙婚事實基本查清,但撤銷婚姻登記遠沒有想象中的容易。民政部門認為,法律只明確了受脅迫婚姻的撤銷權,小姚這種情況他們也無能為力,案件又一次陷入困局。

  解局

  探索“新路”迎來轉機

  為進一步厘清案件事實、統一認識分歧,辦案組召開了公開聽證會和專家論證會,重點圍繞民政部門是否應該撤銷小姚的婚姻登記展開。經充分討論,大家在民意和理論上取得共識:該案雖然不屬於婚姻法、民法典規定的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但在檢察機關充分調查核實認定騙婚事實的基礎上,該婚姻登記欠缺合法要件,民政部門主動糾錯符合立法精神。最後,辦案組依據《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自行糾錯規定發出檢察建議,這樁遲遲懸而未決的案件,終於迎來轉機。

  2020年10月,小姚的錯誤婚姻登記信息被成功刪除。收到這個好消息的時候,小姚喜極而泣:“這下我終於可以給家人一個交代了。”

  辦案檢察官了解到小姚家生活困頓,還為其申請了司法救助金,並幫助協調解決其他困難。針對“莫某”冒用他人身份騙取財物行為,檢察機關啟動了立案監督程序,“莫某”已被抓捕到案。(記者 黃芳賓 通訊員 羅金光 唐穎)

[責任編輯:鄭雲彩]
分享該新聞到微信朋友圈:
1、打開手機軟體“微信”--“發現”--“掃一掃”。
2、對準左邊二維碼進行掃描
3、識別成功後,彈出是否瀏覽該頁面,點擊確定。
4、點擊手機右上角分享按鈕,分享到朋友圈。
手機適配版    |    電腦PC版 
Copyright © 2016 FJ.news.cn
返回
01007010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4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