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鄉村振興發展,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幹事創業,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福建省2023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明確今年省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約10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根據方案,今年招募指標繼續向省級鄉村振興重點縣、鄉村振興特色鄉(鎮)和幫扶鄉村振興、支農崗位傾斜,開發一批鄉村振興協理員崗位。安排一定數量的崗位,專項招募省內院校台灣籍高校畢業生。招募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本專科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即在1998年7月3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即在1995年7月31日後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報名人員須在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報名支教崗位的非師範類畢業生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服務期間,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確定生活補貼標準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於2022年1月4324元),按月發放生活補貼,統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單位比照本單位相同崗位在編工作人員落實“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同等福利待遇。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30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安家費補貼。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和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全國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 (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