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福建、浙江、天津等五省市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其中廈門海滄港區、廈門東渡港區被納入3個離境港,廈門港成為19個啟運港和經停港之一。新政落地後,廈門稅務部門積極暢通審核流程,提高退稅效率,切實“盤活”出口企業資金流,進一步助推廈門外貿發展。
近日,在廈門國際航運中心,廈門睿和電子有限公司報關員江昌生正向海關遞交一批出口貨物的審核材料。該公司以出口汽車配線組為主營業務,基本每週都要出口約40萬美元的貨物。以往,貨物在福州港攬貨啟運出發到上海外港離境,至少要等待9天才能辦理退稅手續。新政實施後,則可選擇從福州啟運、廈門離境,啟運後就能在廈門申請出口退稅。出口企業在駁船駛離啟運港後,海關按日將相關信息通過電子口岸傳輸給稅務部門,也就是説,企業最快次日可以申請辦理退稅手續。
“新政策施行後,出口退稅辦理更快更便捷,加速資金周轉,同時也為我們上游的運輸企業、貿易企業帶來了重大利好。”江昌生告訴記者,作為一類出口企業,該公司享受稅務部門提供的退稅“綠色通道”服務,3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審批。去年和今年一季度,該公司共獲得出口退稅1302.63萬元,為企業穩步發展提供堅實助力。
據悉,今年1月,在福建省營商環境督導監測評測中,廈門跨境貿易指標獲得最高分,連續三年位居第一。在此次政策中,廈門既是啟運港、經停港,也是離境港,不僅能為企業提供出口便利,還將輻射6個省內港口及13個省外港口,進一步增強港口貨物吸附能力和服務輻射能力,擴大集裝箱業務規模,助力廈門打造服務國際國內雙循環的集裝箱樞紐節點城市。(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陳海敏 高惠蘭 駿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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