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在海絲中央法務區成立一周年之際,省高院民四庭首次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巡回審判點公開審理一起涉外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件。
本案中,上訴人怡之航荷蘭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漳州好順食品有限公司、原審被告青島怡之航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案中,在庭審查清事實,向雙方當事人詳細闡述無單放貨糾紛的舉證責任、明確無單放貨免除責任的規則後,法院採用“融解決”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解紛方案,主持各方達成調解協議,實現案結事了。“融解決”,即訴訟、仲裁和調解融合一體化,法官可採用調解等方式快速達成和解,提高解紛效率。“融解決”已成為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解決新趨勢。該案是海絲中央法務區巡回審判點9月7日揭牌以來,正式開庭審理的第一個案件。(記者 嚴順龍 通訊員 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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