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幫助物流企業紓困解難、恢復發展,省財政廳、省工信廳日前印發通知,明確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省5A級、4A級物流企業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開展疫情防控設施改造、配備消毒設備的費用給予補助。補助比例不高于費用總金額的20%,最高為50萬元。
補助資金不包含防疫人員工資及補貼、場地租金、核酸檢測費用、採購防疫物資和食品、飲用水等生活物資的費用。補助對象可于2023年2月28日前進行申報。(記者 歐陽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