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欣然:
原告漳州市龍海區紫泥鎮萊貝電子産品商行與被告楊欣然合同糾紛一案〔(2024)閩0681民初5874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審判庭人員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等。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的第3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上午10時00分在本院第七審判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市龍海區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