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在鼓浪嶼召開家庭旅館退訂糾紛合同合規指導會,發布《鼓浪嶼家庭旅館商家協會退訂糾紛處置規則》。據介紹,該規則是全省首個區分不同情形,實行階梯退費的民宿退訂糾紛處置規則。
大霧、颱風導致輪渡停航,預訂好的家庭旅館能否退訂?本人、家屬或旅游隨行人員突發疾病無法成行,能否退款?因消費者自身原因需要退房的,在入住前和入住後分別可以退多少錢?……由於對退費處置的約定不明或不合理,民宿退訂糾紛時常發生。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規則,緊扣民宿退訂糾紛中最受關注也最難解決的焦點問題,旨在通過提倡和推廣訂立更有利於消費者的合同條款和雙方都滿意的規則內容,在源頭上消減矛盾,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該規則將為後續糾紛的處置提供依據和指導。
根據該規則,消費者平日提前3天、法定節假日提前7天可免費取消預訂;消費者入住後發現硬體設施與商家在公共&&上的描述不符,且影響住宿品質的,也可免費取消預訂。面臨以下情況時,消費者可向商家申請階梯退款:平日預訂在約定入住時間前3日至2日取消,商家將收取房款的20%作為違約金;法定節假日預訂的,在約定入住時間前7日至5日取消,商家將收取房款的20%作為違約金;入住當日取消預訂的,商家將收取房款的50%作為違約金。
據介紹,目前已有45個鼓浪嶼家庭旅館商家代表自願適用該規則。規則自2024年8月27日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擴大規則的影響和自願適用的商家,並探索通過加強行業自律的方式,敦促經營主體與消費者公平締約,從源頭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記者 黃星榕 游笑春 通訊員 朱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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