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將至,3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省網絡交易&&經營者發布倡議,規範中秋國慶網絡交易價格行為,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
倡議提出,嚴守法律法規。自覺規範價格行為,切實守法合規經營,加強對網絡交易&&內經營者的管理,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遵守標價規定。嚴格落實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等明碼標價規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網絡銷售月餅、螃蟹等節日特色商品應做到“一貨一簽”“一品一碼”。
信守承諾約定。秉持契約精神,對網絡交易&&上已網簽的訂單、生效的合同,不隨意違約、毀約、降低承諾的商品質量和服務標準、單方面提高訂單價格,確因不可抗力無法履約的,應按照訂單、合同約定,足額賠付相關費用。
恪守理性定價。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強化價格自律,理性用好自主定價權,遵守市場規律,依法合理制定價格,避免出現“天價”現象。旅游網絡交易&&經營者應嚴格規範&&內經營者價格行為,促進合理定價、規範標價。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別提醒,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對價格欺詐行為,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對哄抬價格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網絡交易&&要認真對照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並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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