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30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五類電動自行車亂象典型案例,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案例一:銷售不合格電動車
5月22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線索,經查鼓樓區某電動車銷售門店購進綠佳電動自行車5輛,電動車在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等方面不符合相關標準,判定為不合格。執法人員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未售出電動自行車3輛,沒收違法所得279元,並處以罰款4579元。
案例二:銷售電動車未明碼標價
4月1日,長樂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檢查某電動車修理店時,現場發現店內擺放有1輛電動自行車、8輛電動摩托車待售,現場未見上述商品有明碼標價,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並罰款200元。當事人立即整改,於所售産品與店內醒目位置處張貼價格簽、價目表。
案例三:生産銷售不合格鋰電池組
2月23日,馬尾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鋰離子電池組檢測不合格報告,顯示其過充電項目不符合GB/T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標準。3月14日,該局開展立案調查。7月11日,依法沒收涉案批次鋰離子電池組,並對該公司處以罰款19800元。
案例四:非法改裝蓄電池
5月6日,永泰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某電動車銷售門店發現一輛正在改裝蓄電池的“愛瑪”牌電動自行車,當事人將原廠自帶的4個容量12Ah的蓄電池,擅自改裝為6個容量25Ah的蓄電池,改裝後的蓄電池型號、容量均與隨車附帶的《電動自行車産品合格證》記載的技術參數不符。執法人員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5000元。
案例五:非法拼改裝電動車
2023年8月,高新區一電動車門店擅自改裝、拼裝一輛外號“鬼火”的黑色電動自行車,涉案車輛是當事人去年8月份花費3200元購買的。當事人拼裝車架、車殼,改裝線路、電機、電池,加大輪胎及配足車輛零件後,停在店門口,計劃以8000元價格銷售。經立案調查,針對當事人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000元。(記者 沐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