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發《福建省美麗園區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由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聯合發布。美麗園區分為“節能減排型”(初級版)、“低碳循環型”(中級版)和“人産和諧型”(高級版)三種類型,鼓勵全省各産業園區,重點是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積極參與美麗園區建設,打造美麗園區建設樣板。
美麗園區優秀案例原則上每兩年徵集一次。省生態環境廳牽頭會同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開展現場核查,並進行動態管理,入選者原則上每五年覆核一次。
根據工作方案,到2027年,全省美麗園區建設示範效應基本形成,力爭省級及以上開發區有20%建成初級版美麗園區、15%建成中級版美麗園區、5%建成高級版美麗園區;到2030年力爭省級及以上開發區有30%建成初級版美麗園區、20%建成中級版美麗園區、10%建成高級版美麗園區;到2035年,美麗園區建設實現全省全覆蓋,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全部建成初級及以上版本的美麗園區,其中,50%建成中級版美麗園區,20%建成高級版美麗園區。
工作方案中明確了扶持資金與政策——對建設中納入省級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庫內的項目,加大省級資金支持力度;對建設中涉及的生態環境要素保障需求,開通“綠色通道”全力保障;優先推薦美麗園區參評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等評優爭先事項,並在開發區擴區、升級和申報高新區等事項時優先支持。(記者 陳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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