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針對失業人員就業服務方面制定相關規範性文件,在我市乃至全省均尚屬首次。
通知對失業登記對象、就業困難人員等認定範圍重新梳理,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優化明確。範圍調整為三大類群體共10種類型人員,及時將大齡、身有殘疾、享受低保、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以及失去土地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納入援助範圍。
根據通知,我市將建立定期&&制度,勞動者可以通過線下窗口或“i就業”&&方式申請失業登記,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將通過定期實地走訪、電話調查等摸排相關信息,幫助失業登記人員儘早實現就業。失業登記人員出現已就業、入學、服兵役等16種情形,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將以適當方式告知當事人,並及時登出失業登記。如果登出失業登記的勞動者,再次滿足失業登記申請條件的,可再申請辦理失業登記。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有需要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可在我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或求職登記。今年1月1日至8月15日期間,凡符合《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各類勞動者,可在11月14日前向所在社區提出認定申請,市人社局將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後予以追認;對相關身份認定後,涉及可享受的政策補貼,如符合條件的將根據其申請予以補發。(記者 何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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