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閩江、九龍江流域保護管理條例》和《福建省閩&關係檔案保護條例》,都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閩江、九龍江是我省第一、第二大河,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是兩江流域保護管理的核心內容。近年來,我省先後&&了水污染防治條例、水資源條例等一系列涉水地方性法規,兩江流域上下游設區市人大常委會也以協同立法的形式,分別加強了對兩江流域生態環境的協同保護。此次條例&&將與相關法律法規統一協調,形成“縱橫交織”的立法網絡,全面打造“八閩幸福河”。
《福建省閩江、九龍江流域保護管理條例》明確,兩江流域河道採砂實行許可制度,應當按照許可證規定的開采地點、期限、數量等要求進行採砂。為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兩江流域江河源頭應當嚴格控制除草劑等農藥使用,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使用農藥,不得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河道內丟棄農藥、農藥包裝或者清洗施藥器械。在森林生態修復方面,條例規定,政府應當優化兩江流域江河源頭林分樹種結構,禁止將生態公益林中的喬木林、灌木林改造或者變相改造成竹林、經濟林。
《福建省閩&關係檔案保護條例》是大陸首部文化領域&&專項地方性法規,在我省範圍內首次明確“閩&關係檔案”的定義,即閩&往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印證兩岸歷史淵源,體現兩岸交流交往,承載中華民族記憶,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目前除我省檔案館永久保管的20多萬份&&檔案外,省內公藏機構、社會組織及收藏愛好者、台胞&屬等個人散存大量閩&關係檔案,還有不少散落在海外。條例的&&有利於檔案的收集保護,推動下一步的開發利用和資源共享。(記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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