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發布關於調整2024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通知明確2024年度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22164元/月執行、下限按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於調整2024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160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和我省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2024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執行。(記者 蔣豐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