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知名教培機構金寶貝突然閉店,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昨日,福建省消委會結合將於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發布消費提醒,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防範預付式消費陷阱,提醒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條例》第二十二條對預付式消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體現了書面合同義務、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強化了經營者遵守承諾的約束,同時降低了消費者維權時的舉證難度。
《條例》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決定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前30日在其經營場所、網站、網店首頁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經營者的有效&&方式等信息。這強化了經營者的告知義務。
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應充分了解商家的經營情況、信譽度、服務質量等信息。可通過查詢商家資質、查看消費者評價等方式,避免選擇存在風險的商家。
消費者應理性評估自己的消費需求和經濟能力,避免一次性預付過大金額。
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過程中,應妥善保留相關證據,如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
同時,省消委會呼籲相關部門加強對預付式消費市場的監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規範商家的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記者 劉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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