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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加強旅游市場價格監督 曝光4起典型案例-新華網
案例四:區市場監管局開展“五一”節前旅游品質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某公司在提供住宿服務時未進行明碼標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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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加強旅游市場價格監督 曝光4起典型案例

2024-05-05 16:37:16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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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5月5日電(蔣巧玲)為規範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營造和諧有序的旅游環境,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5日通報4起近期發生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警示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案例一:

  區市場監管局在開展電子計價秤專項檢查行動時,發現城關農貿市場外某海鮮店在經營活動中使用作弊秤進行商品稱量,商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相關規定,構成了使用計量器具破壞其準確度的違法行為,決定對其處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共計86829.8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區市場監管局開展檢查時,發現某海鮮店銷售生鮮等産品時未進行明碼標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處以罰款人民幣4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區市場監管局發現違法當事人在海壇片區龍王頭海濱浴場內提供的遮陽傘及沙灘椅服務,未按規定實行收費價格公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2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區市場監管局開展“五一”節前旅游品質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某公司在提供住宿服務時未進行明碼標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為營造“玩得開心、買得放心、游得舒心”的旅游市場環境,平潭綜合實驗區假日辦也於4日發布旅游市場價格誠信倡議書,提醒各旅游項目和商品合理定價,不得坐地起價,要秉持“游客至上,質量第一”的服務理念,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同時,平潭綜合實驗區假日辦也提醒,若在平潭旅游過程中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2345投訴舉報,12345熱線將在接到投訴後第一時間處理,確保相關問題當日解決。

[責任編輯:蔣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