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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信息】2023年度“福州稅收宣傳好作品”評選活動作品徵集啟事-新華網
2.個人報送:參評媒體記者填寫《“福州稅收宣傳好作品”評選活動參評作品信息表》,作品原稿電子版或視頻原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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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信息】2023年度“福州稅收宣傳好作品”評選活動作品徵集啟事

2024-01-31 20:45:48 來源: 福州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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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展示新時代稅收現代化生動實踐,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福州稅收宣傳好作品”評選活動,即日起面向全市稅務系統和各級新聞媒體徵集優秀涉稅費新聞作品,歡迎積極參與。具體內容如下:

 一、徵集時間

  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5日

 二、徵集對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各級媒體刊播的原創福州涉稅費新聞作品均可以參評。

 三、作品類別

 1.新聞報道類

  消息類:發表在經國家正式批准的報刊、通訊社以及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和新聞單位主辦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新聞網站上的涉稅文字、圖片類新聞報道。作品主題鮮明,選材典型,結構合理,表述生動,感染力強;圖片類新聞作品應為現場拍攝,要素完整,新聞性、表現力強,文字説明簡潔。

  通訊類:發表在經國家正式批准的報刊、通訊社以及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和新聞單位主辦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新聞網站上,用分析性報道、解釋性報道、調查性報道、新聞特寫、新聞綜述等表現手法對新聞人物、事件等進行深入和詳細報道的涉稅通訊類作品,含人物通訊、紀實通訊、專題專版報道等。

  2.新媒體類:動圖、長圖、動漫、短視頻、公益廣告、微電影等。

 四、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應當導向明確,立場清晰,主題鮮明,內容客觀真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

  2.圖文稿字數適當,3000字以內為宜,最多不超過5000字,鼓勵配發相關圖片以豐富內容;視頻作品5分鐘以內為宜,最多不超過15分鐘,格式MP4。

  3.作品須為作者原創、首發,投稿者應對作品擁有完整的著作權,並保證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

  4.投稿即視為授權,所有作品知識産權屬於原作者,主辦方擁有對作品的發表、複製、信息網絡傳播和彙編等使用權。主辦方有權將作品集結出版或用於展覽、活動宣傳、媒體報道、閱讀推廣等用途。

  5.主辦方對此次徵集啟事擁有最終解釋權。凡參與者,即視為其同意本徵集啟事之所有規定。

 五、獎項設置

  共設新聞報道類和新媒體類2個領域獎項。每類獎項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由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向獲獎作品的主創人員頒發獲獎證書。

 六、投稿方式

  1.單位報送:福州市稅務系統內以縣級局為單位進行報送,每類作品限3件,每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寫《“福州稅收宣傳好作品”評選活動參評作品信息表》,所有作品原稿電子版或視頻原文件放在一個壓縮包內,發送至指定郵箱。

  2.個人報送:參評媒體記者填寫《“福州稅收宣傳好作品”評選活動參評作品信息表》,作品原稿電子版或視頻原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3.每個作品文件名以“參評項目+《作品標題》”命名,示例:消息類+《稅務部門優化服務舉措落實減稅降費》。

  投稿郵箱地址:2773713380@qq.com ,&&人:施老師,&&電話:15859160606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福州稅收宣傳好作品”評選活動參評作品信息表》

[責任編輯:劉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