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從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按21060元/月、下限按4212元/月執行。
根據此前&&的《福建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實施方案》,全省實施統一繳費基數政策,以我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60%分別作為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限和下限。(記者 歐陽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