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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增8家省屬醫院實施DRG付費

2024-01-06 10:44:24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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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福建省醫保局獲悉,本月1日起,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等8家省屬醫療機構正式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至此,我省省屬醫院DRG支付方式改革實現全覆蓋。

  根據省醫保局和省衛健委聯合印發的《關於擴大省屬公立醫療機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工作的通知》,省本級與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省屬醫院發生的中短期(≤60天)住院病例均納入DRG管理範圍。2024年1月1日前入院但尚未出院的患者,仍按既往支付政策執行。

  據了解,DRG付費實行“打包價”的收付費政策,病人的病情與治療方法確定後,自己知道大概要花多少錢,個人出多少、醫保報銷多少,做到心中有數,避免被過度醫療,從而降低就醫費用負擔。與以往住院費用清單格式不同,出院時,實施DRG付費的醫院向患者提供本次住院的分類結算清單,將患者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另外收費的耗材、特殊醫療服務、臨床用血等分類體現出來,讓老百姓看病就醫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記者 張靜雯)

[責任編輯:程立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