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我省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時電價申辦功能在“網上國網”App上線。閩侯縣的劉先生迫不及待提交了申請單,成為該服務的首單體驗用戶。“以前就盼著電動汽車也能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沒想到今天真的實現了。而且在手機上就可以完成辦理,太方便了!”劉先生高興地&&。
日前,省發改委印發《關於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時電價的函》,明確2024年1月1日起,對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由用戶自行選擇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選定後次月起在居民合表電價基礎上,按照居民“一戶一表”分時電價的時段劃分和浮動幅度標準執行,一年內不得變更。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迅速組織落實,在“網上國網”App推出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時電價申辦服務,實名認證的戶主,無需提交任何資料即可快捷辦理,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實現充電設施峰谷分時業務“全天候、一站辦”。功能上線首日,全省累計受理居民充電設施峰谷分時電價申辦8878戶。(記者 王永珍)
[責任編輯:程立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