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野泳”暗藏危險 保護孩子遠離危險的池塘-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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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05 08:57:12
來源:中國婦女報

“游野泳”暗藏危險 保護孩子遠離危險的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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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16日,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黃陂鎮兄弟倆在水庫不幸溺亡,哥哥17歲,弟弟14歲。

  7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四名中學生結伴到邕江邊玩耍,其中一學生下水游泳被浪卷走,溺水身亡。

  6月28日廣東省惠州市三棟鎮一名17歲少年與兩人結伴到水庫游泳,溺水身亡。在距離事發區域不到10米處放置着“嚴禁下水游泳嬉鬧”的警示牌和救生圈。

  ……

  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通過首個全球預防溺水決議並將每年7月25日定為“世界預防溺水日”。世衛組織最新數據顯示,全球每年因溺水死亡的人數約為23.5萬。

  另據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發布的《2022中國青少年防溺水大數據報告》顯示,我國每年約有5.9萬人死於溺水,其中未成年人佔95%以上。

  暑假期間,中小學生因游泳、洗澡、戲水、失足等引起的溺水事件進入高發期。面對一個個夭折的生命,家長們痛不欲生;亡羊補牢的措施也在實施,但逝去的永遠逝去了。近年來關於“中小學生溺水事件”的報道屢屢見諸報端,教育部及時通報,學校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媒體也在頻頻呼籲,但中小學生溺亡事件卻時有發生。我們應該採取哪些措施避免溺水風險,確保廣大青少年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暑假?

 細數造成溺水的安全隱患

  引發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原因不完全一樣,但從溺水警情水域分佈情況來看,江河、人工池塘、水庫等是多發地。

 “游野泳”暗藏危險

  江河、人工池塘、水庫、溪潭等屬於野外水域,即使沒有高度落差,當水流撞上其中的石頭和堆積的石子時,流動方向也會發生變化,有可能形成力量很大的暗流,甚至漩渦,且多數小河的河床結構是高低不平的,河水忽深忽淺,孩子們在其中嬉戲很容易不小心踏進深水區,從而發生溺水事故。

  野外水域的水溫深淺不一,表面的水暖和一些,越往下溫度越低。水溫太低,游泳者身體肌肉受到冷水刺激易發生強直性收縮,導致肌肉痙攣。

  除水體本身的風險外,野外水域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如岸邊長期被水浸泡非常濕滑,踩上去極易滑入水中,一旦被水草等植物纏住,很難脫身。

 家長疏於監管

  暑假,孩子們的監護責任更多地落在家長身上。但觀察歷年來的溺水事件,發現其主要原因是家長防溺水意識薄弱,存在僥倖心理,認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對孩子缺乏監管。有些家長雖有一定防範意識,沒有採取有效監管措施,以至於孩子背着父母,偷偷到野外水域玩耍。還有部分父母是長期外出務工或務農人員,無法親自履行監管責任。這幾種情況,最終導致孩子在無成年人陪同的情況下“游野泳”,最終釀成悲劇。

  家校社協同讓孩子牢記游泳安全

  遏制中小學生溺亡悲劇的發生,並不能完全指望孩子“聽話”,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共同努力,將防溺水教育落到實處,使孩子真正將“安全”二字刻在頭腦中,才能為他們係好安全帶,防患於未然。

 家長是第一責任人

  避免孩子溺水,家長要監護到位,把功夫下在平時,隨時隨地向孩子傳遞安全的概念和自我保護的方法——

  反復告誡孩子如何辨別池塘、湖泊、溪潭、水庫等野外水域,不要跟小夥伴到這些無安全保障、偏僻、不熟悉、無救護、有“禁止游泳”告示牌的水域游泳、戲水。與孩子簽訂安全協議,明確要求孩子不能私自去危險水域游泳等。

  家長要時刻關注孩子的行蹤,在水邊玩耍時,不要讓低齡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對年齡大一些的孩子,家長也應熟悉他們經常活動區域附近的水域情況,提醒他們注意,並要求其外出游玩期間定時向家長報告自己的行蹤和活動情況。給孩子佩戴定位設備,如定位手錶等,方便家長隨時了解他們的位置,確保安全。

  家長可帶孩子到正規的、有救護措施的游泳池、天然游泳場游泳;對孩子強調,即便在相對安全的游泳場地,沒學會游泳務必佩戴救生圈、穿救生衣,不能到深水區、漩渦區、暗流區等區域玩耍,不要嘗試做跳水、潛水等危險動作。提醒孩子下水前做好熱身,以免抽筋。對於5歲以上的孩子,家長可以給他們報正規的游泳班,學習游泳技能。

  外出打工或因工作不能親自監護孩子的父母,一定將孩子委託給信得過且有責任心的老人、親戚、鄰居等幫忙照看,明確自己的要求,便於對方將監護做到位。同時,為臨時監護人普及防溺水知識,做好詳細指導,並與孩子保持密切溝通,了解他們的動態和行蹤,如知道孩子去哪玩兒、同伴是誰、什麼時候回家。

  家長教給孩子一些必要的自救技能,如告誡孩子:發生溺水情況不要慌張,立即呼救,抓住救生設備,贏得更多時間。

  家長還要告訴孩子:如果發現同伴溺水不能貿然下水營救,可大聲呼救尋求大人幫助;撥打110、119、120等急救電話;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將救生圈、泡沫塊、樹枝、木棍、竹竿等遞給溺水者,等待救援。

  學校防溺水教育落細落實

  學校應有針對性地對中小學生進行防溺水知識教育,通過組織安全知識講座、開展模擬演練等方式,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引導學生做到“我的安全我負責”,做自己的安全責任人。同時,將防溺水知識、游泳技能和自救技能教育納入課程內容。學校對留守兒童要特別加強安全教育,確保他們深刻認識到溺水的危險和防範方法。

  系統教授學生自救的方法:一旦感覺嗆水,應保持冷靜,確認自己的口鼻是否在水平面之上,以避免在嗆咳時再次吸入水分。此時應克制咳嗽感,把頭抬出水面,調整呼吸,待氣管內的水被排出後呼吸就會恢復正常。如遇溺水,也要保持鎮定,盡可能讓身體浮在水面上,將頭向後仰,面部向上,口鼻露出水面後進行呼救,避免手臂上舉胡亂打水造成下沉。如果周圍有可以抓、拉、扶的東西,迅速抓住,借力浮出水面。當有人來施救時,配合施救者仰臥水面,由施救者將自己拖拽到安全地帶,不要猛拽救援的人。

  學校應定期通過家長會、家訪、發送安全提醒短信、微信、校訊通等方式加強家校&&,督促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同時,及時與留守兒童家長溝通孩子的情況,督促家長重視孩子的假期安全。另外,對臨時監護留守兒童的老人或親戚進行相關培訓,強調假期安全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項。

  建立防溺水管理體系

  讓中小學生從根本上遠離溺水的關鍵在於綜合施策,通過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努力來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各級政府應承擔主導責任,建立防溺水管理體系,建立防溺水工作協調機制、督查機制和監測網絡體系。將防溺水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成立專項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簽訂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目標管理責任書,確保責任到人。

  相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對危險水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在危險水域附近設立警示標誌,放置救生圈等必需的救生設施設備,建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配備救援人員,提高救援效率。

  另外,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如安裝監控設備,對危險水域進行實時監控,發現孩子靠近及時預警和干預,降低溺水傷亡風險。同時,呼籲科技公司在兒童手錶上加裝溺水預警裝置,一旦孩子靠近無防護水域,設備就將啟動,一方面提示孩子進入危險區,另一方面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加強警惕。

  村委會、居委會、社區等基層組織、學校應特別關注進城務工、農村留守、單親家庭學生群體,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定期走訪,鼓勵親屬或鄰里之間形成互助監護網絡,關注他們的生活和安全狀況。通過鄉村大喇叭、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進行防溺水宣傳,發放宣傳單、倡議書,懸挂條幅,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防溺水宣教內容,強化學生和家長的防溺水意識。

  組織開展夏季安全教育活動,鼓勵志願者、社會組織在假期陪伴關愛留守兒童,同時,提供豐富多彩的假期活動,如圖書閱讀、體育比賽等,吸引他們參與,減少到危險水域玩耍的機會。

  防範未成年人溺水不是一件小事,家庭、學校、社會聯手,悲劇就會逐漸減少直至杜絕。願今後,所有孩子都能平安度夏。(記者 陳若葵)page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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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將防溺水納入地方性法規

  今年7月1日,《湖南省預防中小學生溺水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這是全國第一部專門針對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問題而&&的地方性法規。

  《規定》對政府、社會、學校、家庭等各方責任進行了清晰的界定,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其中,特別明確了家庭義務,強調家長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也是預防孩子溺水的第一責任人。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防溺水監管義務,對被監護人進行經常性防溺水安全教育;進行游泳技能和辨別危險水域、熟悉水性教育,提高自救能力。對於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履行監護義務的,應當依法委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監護。

  此外,《規定》還要求加強游泳場所建設。《規定》的第九條提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游泳設施建設納入本行政區域體育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要支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村(居)民委員會選取相對較好水質、水流平緩、水深適宜、水底平坦的自然水域建設安全游泳場所。政府投資建設的游泳場所應當按照規定在暑假期間向中小學生免費或者低收費開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提供補助等方式,支持中小學生進入游泳場所學習游泳。這些措施,有利於從根本上實現中小學生零溺亡的願景。(小塵)

【糾錯】 【責任編輯: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