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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 22 08:23:3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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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琪作(新華社發)

11月1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跨世紀成龍幼兒園秋季親子運動會上,家長和孩子們一起體驗運動帶來的快樂,加深了彼此間的情感交流。袁 琛攝(人民視覺)

10月20日,在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的寶華小學家長學校,老師為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指導。(濟南市天橋區寶華小學供圖

  父母“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不得因性別、身體狀況、智力等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實施家庭暴力”……日前,中國首部家庭教育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家庭教育促進法”)頒布並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引發廣大家長關注。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開端,關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安寧,也關乎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穩定。近年來,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係不斷健全完善。此次立法,將家庭教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強化法治保障,也切實為家長賦能。

  “5+2=0”

  前不久,江蘇省淮安市的周先生和趙女士收到了當地基層法院發出的責令家庭教育指導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周先生和趙女士原為夫妻,去年8月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約定由男方撫養女兒、女方撫養即將出生的孩子。離婚後,周先生不願直接撫養大女兒,趙女士則認為同時照顧兩個孩子存在困難。今年3月,雙方在不符合法律關于送養規定的情況下,將嬰兒送與他人。

  即便離婚,周先生與趙女士仍是嬰兒的父母。在沒有建立合法收養關係的條件下,把孩子隨意送人是典型的逃避監護職責。近些年,隨著中國社會轉型速度加快,傳統的家庭結構和功能發生深刻變化,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日益凸顯,一些父母“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在教育界有這樣一個公式:“5+2=0”,即5天的學校教育很有成效,可如果2天的家庭教育沒跟上,孩子的教育又會回到原點。在所有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有自己獨特的作用。然而,“我國家庭教育的學校化傾向一直以來是教育生態中的災難,家庭教育應該有的獨特功能和作用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家庭教育指導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副會長孫雲曉坦言。

  “全社會越來越重視教育,與此同時,大家也在不斷思考教育的目的是什麼。”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寧寧表示,教育的根本任務在立德樹人。要培養具有健全人格的合格公民,就必須發揮家庭教育在孩子品德教育和人格養成方面的優勢。

  家庭教育固然重要,可一聽説專門立法,今後要“依法帶娃”,不少家長起初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有些不解。在北京一家互聯網公司上班的王女士便是其中之一。

  “帶娃也能違法?”這是王女士聽到相關新聞後的第一反應。她笑著説,當時沒有仔細了解,只是感覺在傳統觀念裏,帶娃是自家的私事,自己辛辛苦苦掙錢養娃,怎麼會有違法的風險?

  等到法律正式通過,有了一定了解後,王女士承認對立法初衷的理解有偏差。“對于如何帶娃,法律其實給了大家一些指引,並非強制性規定,我們仍有很大的自主權。可一旦由于父母教育失職致使孩子出現問題,國家就該出手了。”王女士強調,這是必要的,為了保護孩子嘛!

  “平常工作太忙,我們在親子陪伴、與子女共同成長方面做得不夠好,以後要多花點時間陪孩子,多給他加油鼓勁。”逐一比對著法律規定,王女士陷入了對自己的反思。

  家長從“合法”走向“合格”

  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但並不是所有的家長都知道該如何教育孩子。近期,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部分未成年人家長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0.7%的受訪家長平時在家庭教育中有很多困惑,94.7%的受訪家長期待家庭教育促進法能幫助自己緩解教育焦慮。

  談起孩子的教育問題,家住天津的呂女士顯得很激動。兒子正讀小學,愛打遊戲的行為讓她很擔心,但管也要講究方式方法,説重了怕傷孩子自尊。“我們小時候,父母好像也沒太管,但都成長得不錯。現在很注重孩子教育,反而困惑更多了。”

  日前,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的寶華小學家長學校線上上教授了課程《我是不是不夠好——幫助兒童克服自卑心理》。課上,家長們在學校發放的《家長學分手冊》上認真做筆記、寫感悟,然後由孩子給他們的學習成果打分。“根據不同年級學生的身心發展和親子關係特點,我們開設了不同的線上線下課程,有針對性地為家長在家庭教育方面解惑。”寶華小學家校共育項目組負責人周國棟表示,通過課程學習,不少父母的教育觀念和教育方法發生了轉變,更注重孩子的個性發展,更關注其在成長中的心理問題。

  孩子的發展是德智體美勞的全面發展。這一過程中,家庭教育不能缺位。打開“寶華小學家庭勞動清單”,從一年級到六年級分別應會的家務內容和評價標準一目了然。“我們和家長一起設計了這張清單,就是要引導他們樹立全面發展的教育理念,培養孩子的勞動習慣和生活自理能力。”周國棟説。

  實踐中,像寶華小學家長學校這樣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還有不少。家庭教育促進法提到,婚姻登記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社區家長學校等都應向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父母可以獲得多種渠道、種類和內容的指導,這是一部真正為父母賦能的法律。”苑寧寧表示,新法實施後,越來越多的家長將從“合法”走向“合格”。

  今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在“雙減”背景下出臺的家庭教育促進法自然肩負起落實“雙減”的重任。新法對合理安排孩子學習時間、避免加重其學業負擔作出規定。

  許多家長對此表示理解支援,但也有一些家長陷入焦慮,有的還通過聘私教等方式繼續安排學科培訓。“嚴管校外培訓機構,提升學校教學品質,都有助于推進‘雙減’政策,但從某種意義上講,家長才是真正讓政策落地的關鍵。”苑寧寧説,如果家長自身不能樹立正確的育人觀、成才觀,仍以分數論成敗,減負的目標就很難實現。

  一項全社會參與的事業

  距新法實施還有1個多月。在保障實施的法律責任部分,規定了國家幹預家庭教育的情形和措施。有人説,法律責任中缺乏對家長的強制性懲罰措施,立法價值有限。對此觀點,專家們表示並不認同。

  據了解,在一審稿中,確實針對家長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明確了罰款、拘留等懲罰措施,但在後續審議過程中,此條被刪除。這麼做,就是為了讓家庭教育歸位于家庭,避免公權力對家庭的過度幹預。有專家指出,目前提到的對家長的批評教育、勸誡制止、予以訓誡等措施,與其説是懲罰,不如説是糾偏,幫助家長更好地開展家庭教育。

  毫無疑問,父母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但會不會變成孤軍奮戰呢?首都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學院院長康麗穎表示,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立法要義之一,就是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援家庭、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比如,規定政府可以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對轄區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進行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應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作為教師業務培訓內容;新聞媒體應營造重視家庭教育的社會氛圍等。

  以四川瀘州近日發生的案件為例。一對父母收取彩禮後,便與他人為初中畢業的女兒訂立婚約,因彩禮糾紛鬧上法院。法院調解後,彩禮糾紛告一段落,但為未成年人訂婚約,明顯屬于不正確的家庭教育行為。當地基層法院向該父母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安排家庭教育指導師對其指導,並為該家庭建立跟蹤回訪檔案,持續關注女孩的家庭教育情況。雖然家庭教育促進法尚未實施,此次依據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但新法同樣對公檢法機關發現父母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的情形作出規定。由此看來,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家庭教育事業的立法精神是一脈相承的。

  搭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係是此次立法的亮點,也是落實法律的關鍵。要搭建好體係,需要各級政府加大投入,但由于現有基礎不一,各地的進度和側重點也會不同。苑寧寧建議,欠發達地區可以先線上上發力,搭建起網上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網絡平臺;對發達地區而言,應進一步豐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形式與內容,在服務的精準供給上多下功夫。

  “家庭教育學科建設和專業人才的培養,需要引起重視和大力發展。”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兒童發展與家庭教育研究院副院長李浩英認為,通過大學和研究機構將理論落地並對家長進行具體指導,家長會得到切實有效的幫助,實現終身成長。

【糾錯】 【責任編輯:孫亞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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